留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陪审员
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9月13、14日,留坝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来自全县各项各业的20名人员参加了考试,县人大常委胡江华在考试现场进行了监督。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要点》,留坝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开展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保障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留坝县人民法院专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经初步审查和考核后,最终确定了人民联审员人选20名。
本次考试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人代委组织,旨在严把“进入关”,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整体素质,最大程度的将文化程度提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人民法院工作的公民,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之列。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试卷。试题设计既根据人民陪审员普遍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又兼顾了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要求,试题既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各个领域。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作为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
人大法工委 李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