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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人大各、委办工作职责

 

留人办发[2012]7

留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各委办工作职责的通知

 

县人大各工作机构:

现将《各委办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一、办公室在认真搞好“三个服务”的前提下,做好政务和事务工作;

二、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及其它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了解、综合县人代会、常委会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综合性参考资料;

四、负责接待、协调、处理、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参照实施公务员制度工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考核、考察、调配、培训、奖惩和工资福利、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外事接待、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

七、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服务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相关事项;

二、负责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补选、罢免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办理对全县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工作的具体事项;

四、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交办、催办、督办工作;

五、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和培训;

六、联系在本县的省、市人大代表,承办代表视察活动的具体事项;

七、负责对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八、加强自身建设,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对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二、负责办理财经、农业、环资等方面的有关事项;

三、负责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财经、农业、环资方面的议案、质询案的建议、批评、意见,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视察、调研;

四、负责有关财经、农业、环资方面的调研和来信、来访接待,草拟本委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交的议案、议题;

五、负责办理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工作的具体事项;

六、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规范监督行为,努力提高议事监督水平;

七、加强自身建设,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留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与本委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相关的意见、建议、调查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

三、负责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意见和建议,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执法部门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办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的监督及个案监督工作。

五、负责审查“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审查结果。  

六、负责对“一府两院”拟任命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督促公、检、法机关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和司法方面的信访案件。

八、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决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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