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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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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人发〔2014〕9号
留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2014年5月27日留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留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了县教体局李建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提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全县义务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在素质教育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校区安全管理等方面仍有不足,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各级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社会、家长的责任,提高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意识,形成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同时做好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群对素质教育的认识、理解、支持。
二、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素质教育进程
要加大对教学制度、考试制度、评估制度以及学校用人制度的全面改革。进一步拓宽实施素质教育渠道,积极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品质、艺术技能和心理健康教育,养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健全人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加大特色教育力度,开展球类、棋类、写作、手工制作、计算机、书法、绘画、朗诵演讲、故事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对学生要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和思想品德教育,使之健康成长。
三、继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一要加强对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均衡、有序的教师补充、流动机制,面向社会招聘高素质、高水平及音体美等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教学第一线,同时要解决占编不在岗教师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大对校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抓好优秀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重点培养有潜质、有发展前途的年轻教师,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能力。加大校长、教师城乡双向交流力度,帮扶基层学校教育教学,更新教育管理及教学理念,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的行为,强化教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建立健全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三要加大对教师教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四要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政府、家长、社会要从专业发展,道德素养,精神品质入手,全方位的关爱教师,努力使教师在留坝成为最有价值、最令人尊敬和最使人羡慕的职业。
四、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校区环境安全
一是要大力治理校内外环境。政府要研究制定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教育、公安、住建、卫生、药监、文广、交通、司法及各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标准严要求,彻底治理校园内外校舍、食堂、网吧、交通、食品摊点等安全隐患问题,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二是各学校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校内防火、防汛、防伤害、防食物中毒、家长接送学生等方案,认真做好排查工作。三是按要求建立中小学校医室,并配齐校医,确保学生的卫生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控。
五、进一步夯实控辍保学责任
要把控辍保学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夯实政府、学校和家长在“控辍”工作中的任务,层层落实“控辍”责任,切实消除中小学生辍学问题。人社局要加大用工市场的清理清查,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县教体局要深入开展“控辍”工作督导,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掌握学生去向,建立健全学籍档案,规范管理,要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解决因基础过差而产生厌学,不愿继续学习的问题,要加大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留守儿童”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对贫困生的扶助力度,切实做到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六、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学硬件配置
解决城关小学等部分学校因教室不足而形成的班额过大,江口幼儿园迁建及江口中学食堂环境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留坝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制度,请县人民政府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于2014年7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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